为推进我市体育彩票销售网点的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对网点进行专业化、差异化分类和管理,加强骨干网点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湖北省体彩网点星级示范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统一网点形象、突出体彩品牌定位;
(二)引导和促进落后网点提升销售和网点经营水平;
(三)提升分中心对网点的指挥、管控与服务精细化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网点评分
网点星级评定主要围绕《体育彩票销售网点评级与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级标准)的各项指标展开。评级标准包含4类指标,每类指标根据网点经营内容进行细分。
评分结果记入网点档案。网点档案包含两类信息:网点基础信息与各项指标得分信息。其中,网点基础信息包括:网点编号、网点地址、联系电话、网点类型、建店时间、玩法经营范围、业主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销售员信息(数量、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彩票行业从业年限),以上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新网点档案,并参照评级标准对网点级别做出相应调整。
(二)星级评定
我市在售电脑彩票销售网点330余个,拟按10%的比例,在全市网点中按照评级标准挑选安全高、销量好,形象佳、服务优的网点,统一授予“湖北省星级网点示范店”挂牌(如下图),星级评定第一年统一为三星级。

三、星级示范店评定内容
(一)示范店体育彩票销售量。
(二)示范店店面形象。
(三)示范店经营方式。
(四)示范店销售员的素质。
(五)示范店诚信形象。
四、星级示范店评定条件
全市示范店从三星级到五星级,共划分为三个星级档次,具体评定条件如下:
(一)“三星级示范店”入选条件
1、年度彩票销量75万元,其中即开票销量必须达到3.6万元。
2、经营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室内整洁干净。
3、必须是销售体育彩票2年(含)以上。
4、必须是单机店,双机店不纳入评星资格。
5、按照《宜昌市体育彩票网点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店面形象包装,验收合格的网点;
6、服从和积极配合分中心工作,无不诚信事件、无彩民投诉;无违规经营、无欠款、停机记录、无参与私彩,无刑事案件。
以上条件必须都达标,方能入围三星级示范点候选名单。
(二) “四星级示范店”入选条件
1、年度彩票销量105万元,其中即开票销量必须达到5万元。
2、经营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3、必须已经评为三星级的示范店。
4、必须是单机店,双机店不纳入评星资格。
5、按照《宜昌市体育彩票网点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店面形象包装,验收合格的网点;
6、服从和积极配合分中心工作,无不诚信事件、无彩民投诉;无违规经营、无欠款记录、无参与私彩,无刑事案件。
以上条件必须都达标,且之前为三星级示范店店龄满2年或以上,方能入围四星级示范点候选名单上报。
(三) “五星级示范店”入选条件
1、年度彩票销量210万元,其中即开票销量必须达到10万元。
2、必须是业主自营,经营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3、必须已经评为四星级的示范店。
4、必须是单机店,双机店不纳入评星资格。
5、按照《宜昌市体育彩票网点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店面形象包装,验收合格的网点;
6、服从和积极配合分中心工作,无不诚信事件、无彩民投诉;无违规经营、无欠款记录、无参与私彩,无刑事案件。
以上条件必须都达标,且之前为四星级示范店店龄满2年或以上,方能入围五星级示范点候选名单上报。
五、星级示范店评审程序
(一)市体育局成立星级示范店评审工作小组,由市体育局副局长李琳任组长,体彩宜昌分中心主任杨炳任副组长,2名区域经理、4名县市区专管员及5名销售点业主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星级示范店的评定、公布和上报工作。
星级示范店评定实行一店一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市体育局、分中心、业主各持一份,并存入管理档案。
(二)星级示范店评定不按地域分配名额,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凡达到星级评定标准和条件的销售点,均可对号入座。
(三)具备星级示范店条件的销售业主也可根据自身条件,主动向分中心提出评级或升级申请。
(四)从2012年初开始,由分中心对照星级示范店评定标准和2011年销量,对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销售点进行初评,并以初评结果作为实施星级管理的依据。
(五)星级示范店评定初评结束后,由市体育局将星级示范店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五天,接受销售点和社会监督。分中心于2012年2月20日前向省体彩中心上报星级示范店评定明细表。
六、星级示范店管理
(一)星级示范店工作职责
星级示范店除代表体育彩票在销售一线对外服务的窗口外,还肩负着体育彩票事业为我市发展做贡献的职责,在分中心及区域经理的指导下,星级示范店应予以配合和协助:
1、负责辖区内网点(1个星级店负责周边10个网点)的销售经验交流、营销指导;
2、负责辖区内网点销售常用物品的储备、发放。
3、组织彩民合伙投注及带头组织区域即开票小卖场等户外销售活动;
4、检查管辖区域内销售点中大奖,重要宣传活动海报、横幅的张贴、悬挂情况,并向分中心汇报。
(二)星级示范店优惠政策
|
示范店星级 |
享受的优惠政策 |
|
三星 |
1、每年评选国优、市优销售点,纳入优先考虑范围;
2、新玩法上市优先考虑;
3、宣传物料给予数量上的倾斜;
4、每年提供免费热敏打印纸10箱;
5、每年补助1000元相关设施、设备、物料等;
6、统一着装优惠补贴。 |
|
四星 |
1、每年评选国优、市优销售点,纳入优先考虑范围;
2、新玩法上市优先考虑;
3、宣传物料给予数量上的倾斜;
4、每年提供免费热敏打印纸20箱;
5、奖励网点人身财产保险,保额为50000元/点/年,每点限保两人,如果保两人,两人均分总保额,即人均保额25000元;
8、每年补助3000元相关设施、设备、物料等;
9、统一着装优惠补贴。 |
|
五星 |
1、每年评选国优、市优销售点,纳入优先考虑范围;
2、新玩法上市优先考虑;
3、宣传物料给予数量上的倾斜;
4、每年提供免费热敏打印纸40箱。
5、奖励网点人身财产保险,保额为50000元/点/年,每点限保两人,如果保两人,两人均分总保额,即人均保额25000元;
6、每年补助5000元相关设施、设备、物料等;
7、统一着装优惠补贴;
8、如有需要,五星级示范店的业主可参与分中心的协作管理或聘用为体彩的协管员。 |
(三)星级示范店的管理
1、年度评审:星级示范店挂牌后,是代表体育彩票销售队伍对外形象展示和规范服务的窗口,分中心将对辖区内的星级示范点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每年年终进行资格评审,对符合晋级条件的示范店提出申报,对不符合本级条件的,予以降级或取消。
年度内取消星级资格的示范店,不得参加下年度星级评定活动。
2、日常管理:分中心负责星级示范店的督促工作,督促示范店保持和提高销量、维护网点形象,规范服务,力争创新争优。
区域经理、县市区专管员经常性对星级示范店进行访问和巡查,了解和收集网点意见和市场信息,做好工作记录,引导和推进示范店向更高级别晋升。
3、违规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收回星级示范店标牌,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定或代销资格(不分星级)。
(1)违反省中心、分中心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
(2)年度内受到投诉达到3次,经核实责任在示范店的;
(3)不服从管理的(包括欠款、不销售即开票等)。
七、其它相关工作
星级评定方案条款的调整。星级评定工作会随着时间和市场的变化与时俱进,分中心将根据市场和工作实际,对部分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2012年1月31日